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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 发布人:zengchunye
  • 所属: 柳州在线
  • 2011/8/10 15:14:3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资金确保2011年以村卫生室为重点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成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37号)精神,为确保按期按质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给我市的5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立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扎实推进我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桂政函2010187号),建立柳州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研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督促、检查建设工作的落实,促进各部门、各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科技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组成。市文化局局长、卫生局局长、体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文化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体育局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后行文通知,并报市政府备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主任:市文化局副局长(兼),副主任:卫生局副局长、体育局副局长(兼)。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责任分工

1.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例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政府。

2.联席会议的12个成员单位分为7个督查小组,分别负责统筹推进、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对应县区的项目建设工作(见附件二)。各督查小组成员单位必须于每季度未对本组所负责的县区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办制成简报发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问题,指导、协调本系统县区部门开展中心项目建设、业务管理和培训等工作,并对项目给予扶持。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开展。

4.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文化局社文科)负责督促和接收各县区每旬上报的项目进度表、图片资料,汇总后报送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厅际联席办。编写月度建设情况通报印发至各县区,并抄报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绩效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和标准

(一)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分类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特色;群众参与,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一个篮球场(套气排球场)、两张室外乒乓球台、一个文艺舞台、一个室外展廊、一栋公共服务综合楼(包含卫生室、多功能活动室、农家书屋、人口计生服务室),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农科培训、宣传教育等功能。

(三)建设标准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符合《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见附件五),符合《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2010年)的相关要求(见附件六)。

(四)任务分配

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水县、融安县、三江县和柳北区、柳南区、柳东新区将自治区下达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分解到村屯、社区,具体名单附后(见附件四)。

(五)建设资金

各县区要将自治区财政厅安排给每个建设点16万元的补助资金与自治区卫生厅、体育局、人口计生委、新闻出版局下达的村卫生室、篮球场、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农家书屋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使用,使建设点的自治区补助资金每个达到30万元(见附件三)。柳南区、柳北区建设点的配套资金由市、城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分担;各县、柳东新区建设点的配套资金自行解决。各县区要大力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充分发挥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和发动农民自愿投工投劳。

三、建设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社会事业项目,满足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是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惠民工程,认真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机制。各县区作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建设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进度计划,具体实施和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符合规范要求及标准。

(三)加强统筹规划,提高建设效益。各县区要按照本县区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与城乡风貌改造、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提高投资效益。要以村卫生室为重点,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建卫生室,预留其它建设用地。既要确保完成2011年村卫生室全部建成的刚性任务,又要为下一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有序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四)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有序推进。各县区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逐个落实建设任务。每个村都要有专人负责,并注意保持责任人的稳定,如因故需要中途换人的,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于220日前将各村点责任人的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负责点)报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五)加快项目推进,保证质量安全。各县区要尽快进场施工,参照《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等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于9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六)落实项目资金,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要切实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金管理制度,不滞留、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七)定期检查评估,确保全面落实。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效绩考核。各县区要根据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督查,按时上报每旬建设进度表和月度图片资料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将于10月初对各县区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未能按期按量按质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全面完成。

 

附件:1. 柳州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 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分配表;

3. 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配套、整合资金分配表;

4. 柳州市20115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点名单表;

5. 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