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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孩生育证》一次性告知单

信息来源于:柳州在线特约协作单位-南站社区 发布时间:2014/4/23
一、项目名称:办理《二孩生育证》。
二、类别:行政许可
三、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十五、十七条有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子女无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社区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3.再婚夫妇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一份;
4.界定申请人为独生子女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则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父母的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父母存档单位(或户籍地)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存档单位(或户籍地)为市内的,由父母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存档单位(或户籍地)为区内市外、区外的,由父母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所在地县(区)人口计生局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如父母离异的则要分别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4)属于“两个子女均为合法生育、其中一个在生育下一代前死亡”情况的,需提供申请人父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和已死亡的子女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5. 承诺书1份。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二孩生育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社区审核、签署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如一方是柳州市外户口的,需户口所在地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
3.申请受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符合生育条件的,通知所辖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审核意见、签字、盖章,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审批;
4.区人口和计生局自收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生育条件的发放二孩生育证。

咨询服务电话:3712593、3722845或到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咨询。

柳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3月5日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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