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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带牌销售书面申请材料

信息来源于:柳州在线 发布时间:2013/2/17
汽车品牌专卖店向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机动车销售商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暂住的,还应当提交暂住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号码;

(4)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负责人、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属暂住的,还应当提交暂住证)、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住址证明和联系电话号码等;

(5)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与汽车品牌专卖店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工作人员从事机动车牌证代办业务的证明文件;

(7)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印章印文样本;

(8)法定代表人印章印文样本和签名样本;

(9)工作人员的印章印文样本和签名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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